怎麼增加營業額? 什麼! 靠婆婆媽媽?
《商學院MBA最熱門的行銷課》說明利用3個問題,99%的產品都可以賣掉,認清:
1.「提供什麼」
2.「賣給誰」
3.「怎麼賣」
就可以將商品賣完,理論是很簡單,實際上,卻有很多眉角需要注意。
第二點「賣給誰?」(顧客導向),其中一個方法是讓粉絲、影響者為你創造口碑,找到KOL幫忙宣傳,擴散名氣與刺激購買力。
儘管直播、影片上KOL(Key opinion leader)都很親切、健談,但對消費者來說,KOL仍是有距離感的人物,在現實生活中你很少有機會可以和他們面對面互動。
《業務人員的社群媒體應用》作者Alice Myerhoff說:
如果你想請,卻請不起KOL,又想趕緊擴展業務,最有效率的方法:團購。
例如書中的BIKEEGG(腳踏車行)設定主要目標客群:購買通學腳踏車的媽媽們,而媽媽們最常使用的媒體是,在中午與朋友吃飯時交換資訊!
將團購單交給媽媽朋友圈的關鍵人物,並強調最多填寫十個名字,假設湊到十位,所有人獲得BIKEEGG的特別優惠。
特別優惠指的是爆胎更換、免費修理、腳踏車舊換新、贈送安全帽,及一年的售後保養與服務等。
重點是這媽媽群中的"關鍵人物",此人會透過口耳相傳,將特別優惠告訴其他媽媽的人,影響他人決定的"代言人"(ambassador)。
實際和消費者多次接觸的人更容易促進消費者行動。
有一個例子,
更精確的說法,這方法不是在賣產品,是賣信任、人際情感。
社群事業策略家Bryan Kramer,在推廣H2H(human to human)的分享力量,我想代換成實際店家做生意的方法,也是行的通的。
靠著人會推薦好東西給周圍親朋好友的心理,作為擴展業績的手段,其實就是互利,幫了朋友們解決問題,同時賺得一點錢,雙贏的結果。
前提為不能做強迫、欺騙的行為,否則傷了人際,還沒了錢財,得不償失。
故做生意可以利用"關鍵人物"、"團購",擴散名氣與刺激購買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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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參考】
http://finance.technews.tw/2018/08/13/luckycat-refuse-alibaba/
《商學院MBA最熱門的行銷課》
《社群分享經濟的力量》
1.「提供什麼」
2.「賣給誰」
3.「怎麼賣」
就可以將商品賣完,理論是很簡單,實際上,卻有很多眉角需要注意。
第二點「賣給誰?」(顧客導向),其中一個方法是讓粉絲、影響者為你創造口碑,找到KOL幫忙宣傳,擴散名氣與刺激購買力。
儘管直播、影片上KOL(Key opinion leader)都很親切、健談,但對消費者來說,KOL仍是有距離感的人物,在現實生活中你很少有機會可以和他們面對面互動。
《業務人員的社群媒體應用》作者Alice Myerhoff說:
"在行銷界有個說法,一個人必須要與品牌互動七到八次,才會願意進行交易。我們利用銷售脈絡來思考,一個人必須要跟你互動多少次,才能讓他們覺得可以信任你,並知道你是誰,因而願意跟你做生意?"
如果你想請,卻請不起KOL,又想趕緊擴展業務,最有效率的方法:團購。
例如書中的BIKEEGG(腳踏車行)設定主要目標客群:購買通學腳踏車的媽媽們,而媽媽們最常使用的媒體是,在中午與朋友吃飯時交換資訊!
將團購單交給媽媽朋友圈的關鍵人物,並強調最多填寫十個名字,假設湊到十位,所有人獲得BIKEEGG的特別優惠。
特別優惠指的是爆胎更換、免費修理、腳踏車舊換新、贈送安全帽,及一年的售後保養與服務等。
重點是這媽媽群中的"關鍵人物",此人會透過口耳相傳,將特別優惠告訴其他媽媽的人,影響他人決定的"代言人"(ambassador)。
實際和消費者多次接觸的人更容易促進消費者行動。
有一個例子,
是零食團購起家的福貓挖寶網,目前消費者無法直接上網下單,得經過團購主才能購買商品。找到(或吸引)一個群體中的"關鍵人物"分享資訊,東西就會變得好賣許多!
竟在去年創造 5 億 3 千萬元營收,與全台最大團購網夠麻吉(Gomaji)相當,其中一款零食單品,賣出 24 萬包,刷新台灣團購紀錄。
這些團購主,逾百名年營收超過百萬元,她們既不是明星、也不是網紅,而是一群素人婆婆媽媽。
在線上,婆婆媽媽用社群媒體傳送團購消息,也寫開箱文、做自媒體;在線下,她們到郵局、公所、社區大樓等地方發送試吃包,集結上班族、家庭主婦、社區福委會等團購力量。
福貓的草根力量極強、用戶黏著度高。張鈞成說,由於牽連的是人脈網,業務員形成自主回饋機制,「如果東西不好,會破壞人際關係,她也不會賣。」
「福貓是在賣婆媽間信任感, 就像以前傳統標會,凝聚力高。」必銳錡科技總經理徐有鍵說。
更精確的說法,這方法不是在賣產品,是賣信任、人際情感。
社群事業策略家Bryan Kramer,在推廣H2H(human to human)的分享力量,我想代換成實際店家做生意的方法,也是行的通的。
靠著人會推薦好東西給周圍親朋好友的心理,作為擴展業績的手段,其實就是互利,幫了朋友們解決問題,同時賺得一點錢,雙贏的結果。
前提為不能做強迫、欺騙的行為,否則傷了人際,還沒了錢財,得不償失。
故做生意可以利用"關鍵人物"、"團購",擴散名氣與刺激購買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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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參考】
http://finance.technews.tw/2018/08/13/luckycat-refuse-alibaba/
《商學院MBA最熱門的行銷課》
《社群分享經濟的力量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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